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销售的提成怎么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销售的提成怎么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要如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实际中,要缴纳的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当月,缴纳就行。
为什么是在租金发票开具的当月了。在实际中,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相当于预收账款,在税法中规定了预收账款的方式销售时,收到款项时就需要缴纳税费。
需要提醒的是,在开具租金发票,不管自己开具还是去税务机关开具。但在发票上一定要在备注栏里写上房屋的地址等信息。否则,发票是不完备的,如果是专票,还会影响认证。
那么,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缴纳呢?要看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多少,期限多少。
当期一般租金收入不多,期限在半年以内时,就直接计入当月收入。那企业所得税也是按照当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那要是租赁期在半年以上,金额较多的。财务账上确认收入时,会按照租赁期进行分摊确认收入。那么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就是按照已确认的租赁期的租金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效,欢迎大家批评讨论。
一次性取得的房租收入,如果取得是半年,一年以上的的,可以按合同进行各期分摊,如果取得的是半年之内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收入。
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要怎么样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要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而且提前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该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也就是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对已经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增值税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的不动产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低于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即,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三、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固定纳税期限。
在缴纳房租的时候,有按月交的,也有按季度交的,也可以把租赁期的租金一次性支付。那如果企业一次性收取租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要怎样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要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而且提前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该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也就是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对已经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增值税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的不动产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低于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即,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三、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固定纳税期限。
因此,房产税是按年征收的,分期缴纳,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不用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销售的提成怎么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销售的提成怎么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