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资讯网
欢迎来到房产资讯网

网站首页 房产销售 唐山房产销售女,唐山房产销售女工资多少

唐山房产销售女,唐山房产销售女工资多少

房产资讯网 2024-05-28 05:06:00 房产销售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山房产销售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唐山房产销售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唐山黄淑芬真的是老赖吗?

事实上,最近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唐山房产销售女,唐山房产销售女工资多少

黄淑芬赖账事实毋庸置疑!不过,其本质反应出的问题可不单单是赖账而已。而是,赔偿尺度无标准,赔偿标准混乱。之所以会诱发黄淑芬赖账,诱发她意图拖死受害者,原因在于,人死了只用赔五十万,人没死就要永远一直赔偿,没人任何人能够估算出究竟需要赔偿多少钱,同时缺乏道德修养的黄淑芬母女义无反顾的走向了对抗法律,对抗人民,坑害受害者的不道德之道路。

假如法律规定,该情况下以主要责任人案发时,全部个人资产总额做为赔偿金额,可先行冻结资产流转,那么黄淑芬没有任何拖欠的动机,不会有拖死受害者为目的进行拖欠,受害人也可以直接清点资产获得赔偿,用能可以得到的赔偿进行最大程度的医疗。

理论上,受害者家属希望得到最好的医疗,而责任人只想知道我花多少钱可以息事宁人。赔偿矛盾就是这么产生了,再加之死亡赔偿五十万的上限,以及对最终赔偿金额的未知性,责任人不可能借钱赔偿,也不可能卖身为奴,而受害者不可能放弃治疗,也不可能不考虑将来的生存费用。这些都不是简简单单的责任划分比例以及谁负责医药费用就可以解决的矛盾。

因此需要咱们执法者更清晰的进行判罚,而不是模糊处理,造成双方互相倾轧。不要让有钱人的犯罪成本偏低,五十万一条人命,有些人可以屠城了,也不要让赔偿成为无底洞,难保不会有铤而走险的人。

上次这种问题我回答了一长串,没有什么反响,累了,就简单说说吧。

首先从责任划分上来看,很明显是驾驶机动车的黄淑芬要负主要责任,80%,意味着黄淑芬在这起事故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过错,有过错自然要承担!

至于所谓的医院过度医疗,纯粹是为自己开脱找理由罢了。东西你给人弄坏了,无论多贵你都要赔;同理人弄伤了你也要治好了,而且法院是认可这项赔偿费用的,还没让黄淑芬负责到底,只是一次性赔个不到90万(她想赔绝对能赔得起),这只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胡乱咬人找的借口罢了!

出了事故虽然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但是有过错的一方一定要负起责任来。黄淑芬或许有题主所说的所谓苦衷,但是她表现给我们的只是泼皮耍赖罢了――先是避而不见,后是坐牢抵债,反正我是不会同情这样的人!

视频加载中...

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归还的人,有个亲切的昵称——老赖。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做过一个统计,所有经过法院判决的财产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不足30%,老赖成灾啊!不过您知道吗,老赖不是新发明,中国自古就有老赖!那古人对付老赖有什么妙招吗?

当时对付老赖的主流手段,和今天差不多,还是要靠官府出马!不过,方法很生动。唐律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挨20下板子!挨完板子,事儿可没完,过二十天您还是不还钱,得嘞您,那您就继续挨板子,这次可就是60下了。这次打完了,过了100天您还是不还,就要享受一年的牢狱之灾!有的老赖说了,你打死我我也没钱。

好,如果你摊上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极品老赖,就要役身折酬”,也就是要去白干活抵债。干上三生三世也要偿还干净!另外,为了保证债务关系的履行,还设置了见证人,也称“保人”。一旦出现老赖逃脱的情况,保人就应该代替偿还债务!到了明清的时候,扣押拘禁成为了主流,清朝的刑律则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二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

看了以上这些,您发现了吗,除了不再打板子,现代法律对付老赖的招数一点不比古人少,也不比古人差,更是建立了全国联网的黑名单系统,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失去了信誉,您可就寸步难行了!不过……,不知道您怎么想,我怎么觉得,这板子没准儿更管用呢!

楼主出来是找骂的,你还在为煮淑芬辩护,法院已判了85万为什么不给呢?你有钱买房买车,赵先生的父亲躺在医院里你不管,如果你把85万给了赵先生,人家父亲花几百万也没抢救过来,赵先生再找你付医疗费,那是赵先生的不对,前提是肇事者黄淑芬压根没付那85万啊,怎么还说什么无底洞不无底洞的事呢?楼主你傻啊?你真是楞装大萝卜,你还公正地说,你这也叫公正?岂有此理!黄淑芬她就是个无赖!

终于碰到一个明白人了,但你说的不够全面。第一次看到这个报道时我就发出疑问1.交通肇事为何不晒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2.法院判决赔偿为何不晒法院判决书 3.交强险为何会缺席 4.为何不晒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后来详细了解才知道 1.受害人闯红灯且在机动车主干道行驶,严重违反交规,肇事车采取紧急措施,猛打方向以及踩急刹车,导致车身严重偏离自身车道越过双黄线到了对向车道但还是从后撞了受害人,这就是网上报道的肇事车逆行并从后撞同向行驶的受害人。这场交通肇事的起因是受害人严重违反交规,可结果却是肇事车在对向车道撞了受害人,所以责任划定存在巨大争议,是无责只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呢还是全责承担全部赔偿呢?所以2015年年中发生的事在11月就是交通肇事半年后才正式走司法程序 2.法院在期间虽有判决但因争议巨大都非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是在2017.11.26才判决下达,就是我们在网上看到的肇事者为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并赔偿80多万元 3就是你知道的肇事人并非像受害人说的一分不赔,而是赔了7万多,保险也赔了30多万,但有一点你不知道的是受害人家属还要求肇事者赔偿各种损失500万,我没打错,是五百万,这才是肇事者后来不理受害人的主要原因,坚持等判决结果。法院终审判决有一条,驳回受害人其它诉求,就是说的这500万 4. 比较恶心,2015年医院就已经通知受害人可以出院,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也结清了所有的费用,可受害人坚持500万的赔偿否则不出院,直至受害人前不久死亡。 是不是老赖,谁是谁非,自己判定,但网络暴力太严重

关键是看法院怎么判的,比如法院判了黄淑芬赔偿80万,她给到80万了,家属这时候还想要更多的钱,在没有更改判决之前,黄淑芬可以置之不理,买房买车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她是否按判罚足额赔付了,如果她觉得判罚过重,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像现在这样转移房产,一副把牢底坐穿也不给钱的嘴脸,不是老赖是什么

和异性出差时有过什么难忘的经历?

我是一个农民,所以我辈子也没有过出差的经历,但是在年轻的时候,有一回我去市里办事,却在那里意外地遇见了那个我暗恋多年的女人。当时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些小惊喜,不约而同的两个人就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当时吃的什么东西我都忘记了,我就觉的如此良辰美景,大好时光,晚上我们两个人是不是应该安排一点有意思的节目呢?刚巧,那天晚上有一个戏院里在演古装戏,我就邀请她晚上一起去看一场古装戏吧,没想到她连想都没想,马上就答应了我的请求。但由于我们俩个人不住在同一家宾馆,所以我们俩个人就约好了,晚上7点钟在戏院门口,不见不散。

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晚上我一个人在那个戏院门口足足等了好几个小时,戏都演完了,也不见她的身影。巧合的是第二天早上,我们又一同坐一个班车回到村里,在半路上,我就问她昨天晚上为什么爽约?她考虑了很久,然后就很平静的回答了我的一段话:她说,昨晚是我故意不去的,我也知道你的心意,但是我觉的我们两个还是保持目前这种友情的关系更好,我不想打破这种平静,也许我们之间彼此都很欣赏对方,我也很爱慕你的人品,但是我们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方,也就是说这辈子我们两个人是有缘无份了,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那你说,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要是真的发生点什么,那我们以后还要在同一村子里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那你不觉的很尴尬吗?所以呢?我考虑再三,我们俩个人还是把彼此都放在心里,做一对名副其实的篮颜知己吧。我觉的这样才是我们两个人最好的结局。

真是一语惊醒了梦中人,她的这段话有如醍醐灌顶般的一下子就让我清醒了过来,当时我就觉的昨晚的那些想法确实是太龌龊了。还好那一回我只是在精神上出轨了一次,在肉体上还没有突破,没有对不起我的爱人。可不是吗?生活本来就是很平淡的,那来的那么多惊喜和艳遇呢?所以做人千万不能糊思乱想、挖空心思、异想天开的去刻舟求剑。在平淡中寻找快乐,知足常乐,才是最实际的选择。

那时候刚参加工作,有一天晚上一位女同事到宿舍来找我,说她姐在医院生孩子,她帮她姐守家,一个人有点怕,要我去陪她,我不好意思拒绝,就去陪了她一个晚上,她睡床上,我睡沙发,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晚上又来喊我去陪,我就不肯去了。她很失望的样子。当时根本没有想过要和她发生些什么,也没有意思到她会不会对我有意思,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只是她家里不同意她找的这个男朋友。她人也挻漂亮的。

別说,还真有一次难忘的经历,篇幅有点儿小长。

有十年啦,单位来的个“部队”外勤干部腿有点儿瘸,说是执行任务时落下的残疾,现在在后勤主管建设,并自我介绍叫“来永生处长”说在吉林长白山驻地有跨路拱形门,地弹门等有二十几万的白钢活儿。他也讲不太好,正在“考查”各厂的实力。领导一听这肥活儿可不能跑喽,又请他吃饭等热情招待。最后“拍板”活儿给了我们,让我们找个明白人和他去看现场实际测量。

领导让我和一个女孩儿业务员去的,约定第二天在沈阳太原街某宾馆门前找他一起走。九点钟见他身穿部队短袖装,下身穿红黄边的军裤老远就认出了他一瘸一拐地从院内出来。我们一起去了车站买了车票,等车期间又逛的商场女孩儿给他买一套保暖衬衣。

之前我就怀疑过他,问活儿来连一张图纸都没有哪怕是一张草图啊全凭嘴说,可领导深信不疑呀!

我们下午四点多上的开往通化的火车,出沈阳不久列车员和乘警就查票,查到我们时竟没查靠在窗口坐着的“部队干部”。

半夜下了车,打车去了他说的部队招待所,夜间没有了女房,小女孩儿说要不住一个房吧?服务员不让住,后来女孩儿住的服务员房间,我们就去吃夜宵去了。

第二天早五点,我正在熟睡,他把我叫醒说上医院看一个战友,身上现金不多找我借两百元,并说这小地方比不了你们沈阳可以昼夜提款,这边八点才开门。我随口说二百够吗?再多拿一百吧!他说行!等取了钱回来还我,让我们等他说八点回来有车子接我们。

他走了,我看被子也没叠乱七八槽的,心想,这哪是军人作风啊,就给他叠起乱被,发现一条穿过的并有尿骚味儿的裤衩子,买的保暖衬衣只剩下包装盒子。

我急忙找小女孩儿说明情况,女孩儿听着有些害怕了说是不是骗子啊?我说有可能!咱先等他回来吧,事先他说自己从来不用手机,所以联系不上。

左等右等也不见“来处”回来,我们怀疑是上当了!在外边到处“穴么”也没有结果,问招待所前台,前台说他是总来住……

现在的青年人就是好!工作中带工资出差,有异性伙伴同行,既有办事中的辛苦,却又能获得与异性同行的快乐时光收入?

可60一70年代的年青人就大不相同哟!

那时期的年青人与异性都是集体出门搞建设,或与异性一起看个场外电影,估计就算是个与异性出差的好机会吧?

但那时的年青男孩子一般比女孩子长知识慢,就算有那方面一点知识想发生点什么?也是懵懵懂懂的不敢去碰撞,因那个年代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年代。

记得和同厂的姑娘在一个车间上三班倒时,是两个男工和两个姑娘同上一个班,特别是到冬季的天冷时节,有时因工作关系难免会有手碰手的时候,如果无意碰到了姑娘的小手时,那种感觉好象是全身的气温突然变暖了一样!双方都是会心的一笑又继续干活的去了。

待一节工作干完后,由于坐着就使身体冷的受不了时,四个人就只好挤在竟有的一张床上取暖,那种感觉就象是被电了一样!和姑娘的眼睛对视时,只有在心里露出温心的笑容!

回想起往事的记忆,好象幸福的时光又回到眼前!

但没越雷池一步,因时代给于了守规矩的责任。

好多次和公司的异性职员一起出差,出发之前就订好了各自的房间,路上和她聊的除了工作就没有其它的话题,更不喜欢和异性聊生活中的事情,哪怕她们有其它的暗示也是装傻充愣假装听不懂她话中的含义,出席饭局坚决不喝酒,哪怕因此而丢了生意也不后悔,更可笑的是有男职员为了和我搞好关系,要花钱请我去按摩,被我三翻五次拒绝后,买了‘伟哥’要送给我,并约我出去按摩,以为是我性功能有问题……!

一样饭养百种人,每个人对生活的追求各有各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我个人一直坚持的原则就是“人可以风流,但不可下流”,爬爬山、游游水,把自己打扮的清爽亮丽一点何尝不是一种风流的表现,而天天想着风花雪月难道不是下流的外在体现吗?世上比老婆漂亮的女人很多,每个女人往我身上吐口口水也能把我淹死,既然没那样的水性,还是守一人终老为好,如果连自己的老婆都守不好,不能给老婆精彩的人生历程,本身己是男人最大的败笔,又有何颜面去招花惹草,如果还不知自重,何异于一只被人笑话的猴子……

因此,只要心中无邪,和谁独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所以这就是和异性出差时最不能忘的是“自己是谁的老公,自己该干嘛”!

那还是我刚大学毕业那会儿,分配到一个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工作。

有不少的人给我介绍对象,也不知怎么的,没有一个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标准,可能也是家条件优越自身条件好太挑剔了。

小李,是接替她父亲来单位上班的。她时年比我小二岁,长相姣好,身材匀称,也就是1.60左右吧。

在单位里,我俩关系就不错,我拿她当妹妹看待。她对我也挺好的,平时有点什么好吃的都能给我拿点儿,一起吃饭散步了都是常事。

这次一起出差,也是小李张罗买的车票订的宾馆,反正是一切行程安排后勤保障她都包下来了,俨然成了我的大内总管。

我俩吃完晚饭在大街上逛了一会儿,就买了些水果回宾馆了。我洗完澡正躺在床上看电视,这时电话铃响了。

原来是小李说她房间内的电视打不开,让我帮一下忙。我二话没说,穿上衣服就去了。

我这才注意到:小李可能也是刚洗完澡,一头长长的披肩发错落有致地散披着,身上散发出女性特有的那种醉人的香味儿,眼神儿柔柔的……

王哥,我这有两罐啤酒,反正这么早也睡不着,喝点儿呗。

我说,明天咱们还进行演讲比赛,喝酒影响声带,再说还要保持精力,早点休息吧,以后有机会再喝。

如何看待唐山黄淑芬肇事不赔事件?

我想问一句,这一事件发展到现在的局面,法院以及相关执法人员有没有涉嫌渎职?法律有没有相关条文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有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跟进和强制程序?以及对黄淑芬的恶劣行径有没有更严厉的处罚?如果有请依法办事,依法惩处渎职者,如果没有,请推进立法,这是一件让国民心凉透的事件,不推进就是犯罪!

我从网友的回答中得知黄买的是人保的交强险,交强险造成的人员伤亡是11万的保额,医疗费是1万的保额,作为平安的保险代理人为什么不买平安的保险,我所知道的的平安交强险是没有手续费的,人保的和别的公司一般会有3个点的手续费,嘿嘿

最奇葩的是:她自己作为保险销售人员(或管理岗)每天都是在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但是自己的车险仅仅买了交强险,而商业险一分钱都没有买,这不是奇葩吗?你每天都在推销“风险”,请问你的“风险意识”呢?你自己都不认可风险的不确定性,请问你又是怎么去推销的呢?平安人买保险去买人保的?且还是单买“交强险?这不大脑缺氧吗?”平安的培训体系难道已经差到如此了吗?

总之,奇葩,个人奇葩;平安奇葩;平安的管理与培训更奇葩……

车险买的人保。为什么?因为同样保额下人保更便宜,返现多,车主一般都知道。她自己肯定有保险意识,但她在保险行业做已然明白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不保险。为何赖着不赔?这个才是重点,因为她们想等对面受害者死亡,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相对于现在受害者住院等赔偿会节省不少资金,而且不会有后遗症。至于为什么会赖着不赔个人觉得她们肯定询问过法律界人士,因为一般人确实不了解这其中的区别,至于为什么拖这么久 这个嘛 大家都懂。为什么这么牛 因为心里有底,在法律条文上确实拿她们没办法。受害者家属能不能收到钱很难说,因为确实太久了,资产已经转移,只能听天由命了。


我觉得大家把事情的焦点,放错地方了。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以后类似老赖事情的发生,普通老百姓应该如何能及时的得到相应的赔偿???两年的时间为何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类似事件为何只有在媒体曝光后,才能得以及时处理!!!!

平安职员自己人,最清楚自己公司的情况 应该是底子不好,或赔偿能力不足,保障不了车主的利益。所以,平安人也不会买平安的车险。。。反过来看,也给我们吃瓜群众一个参考。平安保险,连自己人都嫌弃,不靠谱阿。

领导对同事明目张胆的偏爱,你是什么感受?

我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说白了就是傻!我以前也找了个工作,我对工作认真,也很勤快,老板两口子都很喜欢我,得说是偏爱吧😄关系很好的!但是有两个干了好几年的人,可能是嫉妒吧,她俩没事就一块嘀嘀咕咕得,后来找了另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同事来给我说,;你不要太认真,老板又不多给你工资,你自己还累,还说都是为了你好,我想也是,我们都是给别人打工得,不能闹得不愉快,于是我听了她们的意见,工作认真还是得认真,但是学会了偷懒,没有那么勤快了,可是她们在老板面前呢?大现殷勤,能干的不能干通通都干了,老师板一来她们就闲不下来,还给老板说我们这些小年轻的什么都不懂,工作不到位!还鼓动老员工孤立我们,最后没办法我和那个关系很好的同事,去找了老板说我们不干了,我把前前后后的事都说了,老板娘不让走,还说过了年,不让那俩人来了,但是那俩人和老板的爸爸有点亲戚!我想我还是走吧最后真的是哭着走的,又委屈,又憋屈,心里就一句话!我为什么这么傻呢???被老板偏爱也不一定是好事[呲牙][呲牙][呲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山房产销售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山房产销售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