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销售代理资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销售代理资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房地产销售代理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5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
3、固定办公场地30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计算机网络,设有两个以上分支经营点;
4、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三年以上。
二、房地产销售代理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2、有3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
3、 固定办公场地1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4、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两年以上。
不需要什么资质,只需工商执照登记上变更经营范围,增加代理房地产销售、转让一项内容即可。但前提是,做开发商代理商,必须取得了开发商的委托授权,双方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房地产代理资质是指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或者房地产经纪人的企业需要办理资质。那么,房地产一级代理资质如何申请呢?
房地产一级代理资质申请条件:
一、房地产代理企业人员
1、有5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
2、5名以上取得经纪执业人员资格的人员;
3、10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二、房地产代理企业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由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出资。
三、房地产代理企业经营场所
固定办公场地30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计算机网络,设有两个以上分支经营点。
应该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销售代理资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销售代理资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