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关房产销售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有关房产销售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回答一下您的这个问题吧!
刚好前几天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民国时期的老旧房屋地契,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你可以回过头去看看我头条号里面的文章,就可以知道了。
现实当中,其实关于老旧房屋地契是否还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还是蛮多的。一般而言,会综合非常多的因素进行考虑,因为从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开始,到1985年全国宅基地确权,我们国家已经有过好几轮的土地颁证运动。
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就会遗留下来非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涉案的房屋至今仍然保持现状,并且其所有权人也未发生过变更,那么维持其土地证的效力也未尝不可,但是会要求你换证。如果其现状已经发生了变更,并且其所有权也有过轮换,那么就要结合更多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做出结论。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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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行过几轮的确权发证工作,如果仍持有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目前现状仍为原状,产权人未做过变更,其效力可溯,但仍建议更换为现行证书,否则是无法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的。
1953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现在仍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且土地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唯一有效的合法证明。现在是住宅产权70年自动续期。就是可以传代了。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当然是合法有效的。这就是房屋产权的特殊性!!!!
不是房产销售难做,哪有容易的事?除了富二代,房产销售受大气候影响很大,这主要和雇主有关,也就是开发商关系大,如果是楼盘销售代表,一般小公司一个楼盘两三年销售完毕,销售就要另找门路了,再说,楼盘的尾盘销售量很少,提成也少,对于小公司的销售代表来说,要经常更换,所以稳定不好,这是很多人不青睐的原因,行行都有状元,用心做,和顾客同心,业绩自然也不难。
谢邀。首先,房产的销售跟大环境有关。目前国家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政策没有改变,所以大范围上来讲开发商对开发的积极性不高,能把库存的卖掉就已经不错了,所以现阶段房产的销售相较于之前楼市黄金期较为不易。但是重点城市如一二线城市相对于三四线城市销售还是较为理想,上次统计局数据二三线城市房价都有11%的上涨,说明还是很多人买房。所以房产销售好不好做也要针对是不是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等。这些地方刚醒需求较多,销售压力会比不好的地段容易。其次说房产销售不能做的大概是因为做房产销售比较累吧,好卖的时候要加班加点帮客户带看房,处理后续手续;不好卖的时候也要加班加点打电话或者出去拓展客户。相对于身体,会比较累吧。
房产销售好做与否,和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第一,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政策因素。比如说,限购政策,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
第二,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之高低因素。买房需要大额资金,即使靠银行贷款暗揭购房,也要具备偿还能力才行。
第三,房屋地理位置之环境因素。大家坐公交车还要尽量选个好座位哪,何况花费高昂的造价买不动产呢?尤其七十年不变,哪能不慎重选择?比如,靠近学校的,靠近医院的,交通便利的,市场繁荣的,环境优雅的,设施齐全的,物业管理到位的等诸多选项,满足不同需求之用户群体。
第四,当前价格和以后增值潜力因素。当前价格合理以后又有较大增值空间的房子往往象美女帅哥一样优先受到青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关房产销售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关房产销售的法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