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各种类型税费占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各种类型税费占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类分级管理是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部分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方式。
第三条分类分级管理应当遵循专业分工、监督制约、依法征管、科学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主体,应当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协作沟通,防范管理漏洞,逐步实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
首先,纠正一下题主的问题,契税税率并没有提高。原契税暂行条例和契税法的规定是一样的。至于购房契税的1%-3%,是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文件,实行的优惠税率。而且,契税法也留有空间,可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不要被网上某些二道贩子误导,多看看法条原文最重要!
我们三人组认为呢,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原因如下:
在2020年8月份我们的契税法出台,将于明年的9月份正式实施的消息出来之后,
对于那些:
还在观望中的,刚需的购房者们,因此会有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及中介,通过舆论,释放这样的信号:
涨契上税,
房价上涨。
另外,此时呢,那些中介小哥们,以及销售顾问们,对你死缠烂打,让你赶快交定金,把房子买下来,自己好拿提成。
另外呢,那些担心,未来契税上涨,导致房价下跌的,想出售自己房产,来进行套利的一些人呢,也害怕契税上涨,导致成交下降,因此呢,已经购买了房产的,和那些,计划将要购买房产的,刚需的朋友们呢,在这一点上,则达成了:
一致的意见,
形成完美的,
第一,其他人也在讲的,契税的税率并没有提高。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条本就规定,“契税税率为3—5%。”而《契税法》第三条依然明确,“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二,目前还没看到有一个人讲过,现行契税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为什么?
现行契税优惠政策的出处是财税[2016]23号文,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我们先想一想,财税[2016]23号文凭什么能降低《契税暂行条例》明确的3%-5%?
因为《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说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那这样的条款《契税法》里还有吗?
有是也有。《契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但是区别明显很大啊,一是免征、减征契税的权限上收到了国务院,二是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那么请问,2021年9月1日《契税法》生效后,财税[2016]23号文还能有效吗?当然不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各种类型税费占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各种类型税费占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