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冻结房产公司资产三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院冻结房产公司资产三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检察院时会随案移送相关涉案冻结查封财产。相同的,检察院在法审查起诉时会将涉案财产随案移送审判机关。法院在作出实体判决并且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就会移送执行。执行机关有权对涉案查封冻结财产进出处置。
正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就是承担300万责任!但是现在不是这样!有限责任公司变成无限责任公司了!也就是法人和股东都是连带责任!因为你银行有贷款!银行会让你股东和法人签字!银行才不管你有限责任公司!法院也不会管你这些!法院只相信你欠银行钱股东法人做为担保!因为现在你还在申请公司破产!或者和个人破产!其实这些破产是很遥远事情,说是这样说有!但是申请可能是遥遥无期!别人起诉你!法院马上查封你资产!你马上就变老懒!接下去就是拍卖你房子!管你有钱没有钱还!都是老懒!目前环境就是这样,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老懒?现在老懒百分之八十都是公司法人、因为创业所以变老懒
只要负责300万负债基本正确。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你们已经出资80×3=240万,你们再按股权比例补缴60万即可,其它责任不用承担。
但有例外:
1、你们的银行贷款有无担保,通常贷款会要求提供担保,如果你们股东个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无论是保证担保还是抵押担保,都要承担担保责任。
2、民间集资是何种形式?民间集资往往不大规范,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是否通过股东个人集资?集资有没有协议还是口头?等等,都可能导致股东被牵扯其中,从而承担责任。
3、公司法有个“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俗的说,就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清晰,股东与公司的资产是否混同,股东是否利用公司从事违法经营为股东谋利,等等。出现这些情形,特别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一点补充:一定要及时依照法律程序清算,资不抵债时及时走法院破产清算程序。
实务中有血淋淋的教训,不及时清算、没有通知债权人等等,导致最后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补60万注册资金
银行贷款基本都要股东及家属个人连带 跑不掉
民间融资看收条抬头及实际使用人
240万资金有没有抽逃 个人公司账户有没混同
做好脱层皮准备 特别是法人代表
查封房产,在法院不主动解封的情况下,期限2年,到期不办理续行查封,自动解封。法条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0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29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30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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