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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父母房产死后没有过户

房产资讯网 2024-04-19 08:44:22 房产过户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父母死亡,名下的房产子女一直不去过户,会怎样?

父母都死亡,他们名下房产作为遗产,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依法办理继承手续。如果继承人不依法办理继承过户,房屋产权就处于不确定状态,房屋买卖、抵押等物权处理行为就受限。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人才能获得公认产权,继承人应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父母房产死后没有过户

大家以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赞,欢迎评论互动。我愿意回答大家所提问题。

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怎么处理?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是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才可以办理过户,但是对于继承时间是没有限制的,父母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子女,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您好!

题主提到,父母去世超过20年,房子没过户。如果想对房产进行处置,答案只有一个:没法处置。这里有两个关键点提示一下题主:

1.办理房产过户,是能对房产处理的唯一途径。

2.已经超过诉讼受理期限,争议无效。

下面就这两个方面解释一下:

大家知道,我国房产遵循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制度解决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房子是归谁的。只有有产权的房产,产权人才能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没有办理过户、房产属于父母、父母已经过世多年,这三个条件加起来,就意味着:房子目前没有产权人,任何人均无权对房产做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甚至居住)。

办理父母的房产过户,唯一的方式就是继承过户。先把父母的房产继承下来,确定继承人,然后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让房产变成“有主”。

有几个要点提醒题主,如果不办理的话:

争议风险。房子可能这么些年来都没有争议,但是,一旦有争议,就是大争议。道理很简单:房子值钱,时间拖的越久,有权利分房的人就越来越多,“眼红”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不过户可以吗?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不过户可以吗?

不过户,临时是可以的。但是多数情况下,不及时过户,后边的麻烦会越来越多,所以多数情况下,建议还是尽早过户为好。

不及时过户的隐患:

1、如果父亲生前有说不清的债务,自己又没有必赢的把握,有可能被对方起诉后被法院处理。

2、如果自己有急需用资金的情形(例如经营企业),房子无法变现。

3、如果旧房子拆迁,处理起来非常麻烦。

4、如果房主还有其他亲属,不及时处置,以后可能有继承权的人会越来越多,处理起来越来越麻烦。

但是有些时候,适当完过户,有可能有别的益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当地有限购政策,如果过户了,自己名下有房子,今后可能买新房受到限制。

第二种,当事人是特殊人才(例如应届毕业生就业),当地对这类人员第一次购房有特殊的补贴。

第三种,婚姻关系有可能不稳定,为了避免过户后被对方分割财产,故意延缓过户。

房产证一直不过户是可以的,不影响你的占有、使用、居住权;但长远来看,对继承所得的房子不进行产权变更,是存在很大法律风险的,而且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过户是采用正常程序,将一个人的财产变更为另一个人的过程,这是一个确权的过程。

首先明确一点,对于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继承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不过户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在房子的居住、使用等权利上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影响所有权。

房子是不动产的范畴,按照规定,物权发生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都需要经过登记;在这一具体问题中,过户是物权变更的过程,如果不过户,则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点:

其一,影响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子在不办理过户的情况下,继承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物权。

但这里要注意一点,虽然不经过户,继承人也可以获得物权,但这里的继承人指的是所有继承人。父亲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不止你自己,还包括你的母亲、祖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倘若此时不及时过户,后期因为拆迁补偿等产生较大的利益,不排除其他继承人反悔来争夺份额的现象,到时候损失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还不如及早过户、及早确权,这是出于防止后期其他继承人争夺份额的目的。

举个例子讲,假设祖父母还在世,如果现在不过户,后期房子拆迁产生了大额赔偿,姑姑、叔伯又是祖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此时即便祖父母放弃继承,恐怕姑姑、叔伯也不会答应,这就会发生姑姑、叔伯分割房子份额的现象。

您好!

可以,但前提是:题主愿意承受后续更大的麻烦!

首先要说明一点:父亲过世之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实很麻烦——涉及到继承的问题,哪怕按照正常手续办理,都是一件让人很头疼的事情。不说别的,仅从办理周期上,基本上半年办完都算快的!

但是,如果不办理房产过户,麻烦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无论什么时间办理,是及时、还是拖延办理,继承手续一样不少,麻烦一点不减,除非寄希望于出台便利政策——但是,时至今日依然遥遥无期。

不着急办理房产过户,会增加哪些可能的麻烦?

最直接的,房产处置不了。

房产处置,必须由房产登记的产权人办理、而不是由有继承权的人办理。不继承过户意味着未登记,那么,房子处置谁说了算?

题主可能会说了:也不卖也不租,自己住着,没事吧?

错。今后事儿会越来越多——

  • 能确保自己是唯一继承人么?如果不是,其他继承人要来分割怎么办?房子过不过户?
  • 这套房子,未来只能会有越来越多的继承人——继承权,是可以被再继承的、是可以“无限”流转的——结果就是房子的份额必然会越来越分散。分散了,麻烦会少么?
  • 即便能接受继承人越来越多的问题——反正都是自己家族系中的人,无所谓——真是这样么?恐怕不是。万一有人面临婚变呢?离婚,对方是要分走一半的——财产“外流”了。
  • 万一到时候有某个继承人找不到、或者无法配合、不愿配合了怎么办?到那个时候,真想办理了,反而办理不了了。
  • ……

所以,不能说不过户一定不行,但是,都已经有“打底儿”的麻烦不可避免了,何必再增加更大的、无谓的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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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父亲去世了,房子的房产证可以不过户继续住。不管你住多久都可以。

但是,这套房子,你只有居住权,使用权,沒有买卖权。因为,这套房子的产权是你已经过世的父亲的名字。

所以,建议你还是尽快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房子过户更名到自己的名下为好。

我父亲曾经有过一套两居室,临终前多次提出过户给我,我没有当回事儿,后来肠子都悔青了。

话说父亲65岁那年,卖掉了老家农村的三间房子,带着八万块房款和五万六责任田转让费,加上我添的三万块,和妈妈一起在我居住的城里买了个二手两居室。

妈妈是72岁的时候走的,父亲自己在这座房子里度过了十多年,直到前年去世。父亲临终前几年,好几次要把房子过户给我,我都一笑置之。

真应了那句老话,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原以为,父亲留下的房子是接近三十年的老房子,他走了后我把它出租坐等收钱不就完了嘛,没想到,去年赶上了拆迁。开发商不但要房产证、父亲的身份证,更要命的是,还需要本人签字!

我去,老爹都走了两年多了,上哪儿去找他老人家签字,摁手印呀!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那麻烦劲儿就甭提了,不但把我自己折腾个半死,还得不远千里从老家把大姐和两个妹妹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到了公证手续。现在想起来,都是当初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惹的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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