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赠与房产过户有权撤销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赠与房产过户有权撤销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在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后,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收回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子女对父母有虐待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父母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收回房产。另外,如果房屋过户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父母也可以请求撤销过户。总的来说,父母赠予子女的房子已经过户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存在特殊的法律情形。
一般来说,父母赠予子女的房子在过户后即完成了物权的转移,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不能随意收回。但是,如果双方在赠予协议中有特殊约定,或者存在以下情形,父母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收回房子:
子女未履行赠予协议中的义务,比如赡养父母等;
子女存在严重损害或侵占父母财产的行为;
子女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想要收回已经过户的房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律师。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已经过户的房产赠与通常被视为不可撤销的行为。一旦房产完成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人,除非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收回赠与的房产。
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就房产的赠与和收回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这些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父母和子女之间可能存在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在子女完成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父母有权收回房产。如果存在这样的约定,父母可以根据协议要求收回房产。
总的来说,已经过户的房产赠与是否可以收回,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和适用的法律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子是以何种方式过户给子女的?一般来说有三种方式,买卖、赠与、继承。
1.若是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合同法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即赠与没有过户之前,可以申请撤销赠与,法律上称之为任意撤销,但赠与合同公证的除外。房子过户后应属于产权人即子女所有,只有存在下述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撤销。具体请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若是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双方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自愿的,并不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不存在应该撤销的情况。
3.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一般情况下申请返还房屋的难度极大。
嘿嘿,欢迎交流,点赞。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子女愿不愿意,如果子女结婚了又牵扯到子女的爱人,婚前财产还好说,但是毕竟子女爱人不同意的话,也是很难协调的事,走法律程序这一家人肯定闹僵了。三思!
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否还能够要回来,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如
1.如果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时候存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赠与给子女的协议属于无效的,赠与或过户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无效行为,那么可以要回来。
2.双方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返还,按照约定,符合合同约定返还的情况。
3.子女同意返还。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房子如果已经过户给子女了那是很难要得回来的
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房子是属于"不动产",这就是私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房子是属于某个人的一是在国家房产局这就是房地局有登记信息,二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那么房子一旦过户以上的两个重要信息都会发生改变,所以很难要得回来
第二点房子一旦过户,就默认为发生了买卖,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向国家缴纳正常税费,是合法合规的,所以法律他是承认房子已经交易给别人,这个事实是存在的,而且没有争议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如果由于重大事件,故意把不良资产进行转移,只有我们强大的国家才有权利追回。
人心肉长的,父母既然愿意把房子给我们,他也不会要回去,如果他要,作为子女的我们就给吧,因为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花了半辈子心血养育我们,善待我们尊敬父母,别去为难他们,百善孝为先!感谢你的阅读!
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予协议,当事人不得反悔,除非发生重大灾害或者受赠予人对赠予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伤害,否则必须履行。
如果没有进行公证,则赠予前,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予。
是否能撤销,要分析具体情形。
首先,若承诺赠与房产且房产已过户。
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不可能再撤销赠与要回,除非对方同意。
其次,房产赠与行为作了已公证,但未进行房产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除非先撤销公证!
再次,房产承诺赠与,未公证,且还未进行房产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可以大胆的撤销。
最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小学三年级,同桌妹子送我一个糖人,吃完她就后悔了,要我还给她一模一样的,怎么可能呢?当然是不还了!后来她在桌子中间画了一条线,超过就用笔扎,唉哟……最后替她抄了一学期作业才把线给擦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何理解法条中所述的权利转移,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对方承诺愿意将其婚前财产归其一半,应当下同对方一起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夫妻析产,将房屋加名或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约定将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女方单独所有都视为赠与,应与夫妻财产约定相区别开。
一、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给对方,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话,是可以撤销的。
但是有如下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
1.签署了赠与协议,并进行了公证,是不能撤销的。
2.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是不能撤销的。
二、如果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子,无论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就算是赠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也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并没有发生变化。@易美玲律师
谢谢邀请,夫妻之间赠予对方房产,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签了赠与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赠与给别人的房产,如果 已经赠与过户,子女是不可以要回的了::
因为已经过户了,就属有了新的法定归属权了,任何人也不能要回的了,即使是赠与人也是不能要回了。除非是受赠愿意退回房。
如果是还没有过户,赠与人是可以撒销赠与的,也可以到公证处去撒销公证的。
您好!
在《赠与协议》合法的前提下,同为继承人的其他子女,无权主张撤销。
题主的情况,属于“赠与”中可能会面临的情形之一:还没得及过户,赠与人过世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生前签订的《赠与协议》如何认定?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首先,主张撤销的人,多数情况下,指的都是赠与人。道理很简单——协议是双方签订的,那么,履行协议、还是反悔撤销,都要由签订人来执行。
当然,有些情况下,赠与不能撤销(例如,公证过的、有公益扶贫性质的,等等),这个话题在此不讨论。
那么,如果赠与协议还没有执行、赠与人去世了,能主张撤销么?这时候,除非这份协议不合法、或者违背了当初协议中约定的受赠人需遵守的条件、或者触发了不能接受赠与的法定条件: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赠与房产过户有权撤销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赠与房产过户有权撤销吗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