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以公司的的名义买房,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属于公司。 其次,房产的所有权人由公司转移给个人,所需要的费用有:
1.营业税:评估价和原购价差价的5.5%;
2.交易所得税:需要缴纳评估价与购买原价差价的20%;
3.评估费:在进行过户之前要进行房屋评估,评估费为评估价的0.3%;
4.印花税:为评估价的0.1%;
5.房产交易费:每建筑面积的交易费为6元;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权就是投资人的财产权,是等同的,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将房产过户到投资人名下就不属于所有权发生转移。应该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企业本身没有股东。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房屋要过户给股东,只能是以买卖的方式卖给其他企业的股东,再经过不动产登记机关对局屋所有权人进行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房屋,就会过户给其他企业的股东,产权也转移到股东名下。
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决议,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变更登记,具体费用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税务局咨询。
如果房子登记在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通过转让出资、变更出资人的方式实现房产的买卖交易。
到当地房地产交易所(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房产过户到公司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