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公证遗嘱的房产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有公证遗嘱的房产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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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具体手续办理大致是这样的:
老人的房子,立了遗嘱,办了公证,后期遗嘱不撤销,也不变更,等老人不在后,还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能去房管局办房屋过户手续。
为什么有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才能过户?
很多人都很疑惑,觉得办了遗嘱公证,就能直接办过户,没有必要办理继承公证,这是一种误解。
遗嘱公证的目的在于维护老人的意愿,让后期继承手续办理更简单。比如说,在没办遗嘱公证的情况下,申办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会很多,像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之类的。缺少其中一项材料,一般都不容易办理公证手续。
但是,有遗嘱公证,就没有必要再调查亲属关系情况,不用了解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情况,直接提供财产证明、遗嘱和死亡证明就行,少了很多人到场调查了解环节,也少了很多材料,手续办起来就很简单。
从房管局的角度看,人不在了,需要落实继承人情况,落实房子究竟给谁?但房管局不具备这个条件,也没有权限认定究竟谁最后有权利继承这个房子,这是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因此,只要提交继承公证书即可,不需要遗嘱公证书。
本地房管局实行遗嘱备案制,凡订立遗嘱公证的房子,都会将遗嘱公证书备案一份至房屋档案中,防止遗嘱涉及的房子被非法处分,对保护老人房产还是很到位的。
遗嘱公证更多是为老人、继承人着想服务的,有些人,特别是自由职业者,人事档案不健全,很难提供权威、有效的亲属关系,没有正规单位可以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很多人就没有办法办理继承公证,房子也就没有办法处理。
您好!首先明确一下,遗嘱和继承是两回事,两者的作用、流程、发生时间段都不同。目前各个地区的实施情况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不动产交易大厅不承认公证遗嘱,必须要先去公证处完成继承权公证书、或去法院开局《法院判决书》,进行房产过户。
2、不动产交易大厅不承认公证遗嘱,但是可以完成相关证明手续后,进行房产过户。
3、不动产交易大厅承认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可以直接凭公证遗嘱进行房产过户。
1、从流程上,遗嘱是在人生前完成的;继承是在遗嘱人死亡/遗嘱生效之后,由其继承人完成的。
2、从作用上,遗嘱的作用是确认遗嘱人对财产的分配意愿,保证老人想把财产给谁就能给到谁。继承的作用是确认每个人应该拥有的继承权。
1、不动产交易大厅不承认公证遗嘱,必须要先去公证处完成继承权公证书、或去法院开局《法院判决书》,进行房产过户。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继承人是否认可这份遗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所以此时如果一个人拿出遗嘱说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那么几个继承人只需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拿着遗嘱到房管局去过户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来进行确认遗嘱的效力,同时确认遗产的归属,那么这时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遗嘱有效,那么遗产依然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有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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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描述的老人去世了,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时,除了需要提供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以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继承人认可遗嘱,放弃继承的文书,一般情况下还需要通过公证,即继承公证。如果没有该文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权。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和私信我。
有三个途径解决问题。
第一个办法,如果遗嘱已经过公证,拿着遗嘱和公证书,直接去房管部门过户。这是最简便的办法。
第二个办法,遗嘱没有公证。所有的人都承认遗嘱,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的继承人带着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个办法,诉讼。其中一名继承人为原告,其余的继承人做被告,诉讼请求是房产确权。法院判决后,凭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过户。
您好!对于母亲的其他子女来说,是必须要签名的。
要解决如何过户这个问题,要从三个要点来考虑。
第一步,判断母亲是否拥有房屋100%的产权。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认知误解:
1)房子如果是在您母亲和父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那么即使房产只有母亲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父亲母亲各一半儿。
2)如果房子属于已购公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改房,房子也是在父亲去世后由母亲买的,但是使用了父亲的工龄,这样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母亲各占一半份额。
第二步,确认母亲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问题意思,基本可以判断母亲的7个子女都属于继承人、如果母亲的父母还在世,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第三步,确认这些继承人是否认可遗嘱的分配方式。
如果都认可,则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要有人不认可,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最后再结合第一步的判断结果,如果说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且遗嘱真实有效或所有法定继承人均配合。那么完成第二步之后就可以过户了;如果说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母亲的遗嘱有效,也只能保证母亲的份额,也就是房子的一半可以给到想给的孩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公证遗嘱的房产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公证遗嘱的房产过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