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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亲已把房产过户给弟弟了,姐姐还能起诉再分吗?
父母亲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弟弟了,姐姐起诉再分分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房产是父母亲的个人财产,从建房到装修入住任何一个环节姐姐始终没有参与即出钱或出力。父母亲有权利处理房产过户给弟弟。
第二如果父母亲年迈体弱全部或一部分由姐姐出资或出力帮助父母亲建成的房子,可以同父母亲或弟弟沟通下,毕竟姐弟手足之情,互相多理解宽容一点商量解决。
我觉得这个问题吧,就看父母,如果父母把房子给了弟弟,如果是写了什么协议或者赠予的话,姐姐就没有权利战要回来了,如果是没有协议的话,姐姐,应该可以起诉,可以分割一部分财产,如果父母又把什么公证啊,协议的都办好的话,姐姐,那就没戏了
父母的房产属于父母的资产,父母有支配权,愿意给谁都可以,过户给了弟弟,当姐姐的没有理由去分割。
特殊情况:如果姐姐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过户给弟弟的行为不是父母的意愿,比如:父母脑子不清楚、弟弟采用了胁迫等手段。这个可以起诉主张权利。
继承的房屋过户后,一般不能要求再分。如果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能否再分由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在执行阶段发生这样的事情,执行申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将被执行人非法转移财产的事实告知法院执行部门,要求法院依法处理。
如果是非诉时期,权利人可以将义务人及其接受房屋转移的子女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以追偿债务和债务人转移财产为由,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要求没有支付对价而获得房产的子女在获得房屋价值范围内与债务人连带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这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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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所述的相关事实不太完备,不过大致情况应当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未来得及起诉对方就转移财产了,如此起诉担心债务人没有钱偿还债务,同样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债务人也已经变得很聪明,之所以作出这样子的行为极有可能是咨询了律师或者专业人士,或者通过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后为了避免被起诉后执行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就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分析是否符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可以,则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通过起诉债务人偿还借款,拿到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一般案情不会出现太过复杂的情形,但是操作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有些民间借贷纠纷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经过三年才拿到钱,一是诉讼的时间成本所致,二是对方不配合,甚至进行转移财产等行为,会使债权人的权利比较难以实现。当然有些纠纷根据具体案情可能有比较高效的解决办法,这需要在掌握案子的每一个具体细节基础上才能做出,如此则不必浪费大把时间在诉讼上了。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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