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过户的房产赠予子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未过户的房产赠予子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务人赠与房产,如果是在债期间进行赠与的,债权人也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撤销赠与。。。因为债务人已经产生债务(欠款)这时用赠与房产他人,就叫做转移财产,不合法的。但磨难人也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判定赠与房产无效,并且由法院查封房产,可诉讼保全。
如果是债务是在有债务前就房产赠与他人了,这种是无法撒销追回房产的。因为债务人不是在欠款期间转移房产的。
赠与不需要上海购房资格。赠给任何人都可以,但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受赠要额外交房产价值20%的个税,过户时就得交,不是获赠后转卖时才交。另外还有3%的契税,2%的公证费。
非上海户籍子女想在上海取得住房产权,需要有在上海买房子资质,才可以有爹妈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子女住房。如果爹妈死亡,子女可以在上海继承父母住房,办理继承,不需要子女有在上海买房资质就可以办理。
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办理公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起过户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应缴纳的税费,由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将纳税凭证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父亲先去世,没有遗嘱的,房产归属你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妻子和子女,你母亲立遗嘱,只能分配属于她自己的份额,无权处理属于子女的份额,所以你母亲立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父亲走后,法律意义上,你们家的房产分配方案是:
你母亲很到1/2+1/2n
母亲的遗嘱对这一部分财产是有效的。
母亲走后,得你母亲遗产的子女获得1/2n+1/2+1/2n
其它子女各得1/2n
n=你母亲1+子女m+爷奶(2均在世,1一人在世,0均不在世)
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你和你母亲还有你爷爷奶奶(在世的话)都是第一继承人,这些人分你父亲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是属于你母亲的,你母亲只能处理她名下的二分之一,她名下的二分之一,按她留下的遗嘱处理。
您好!
其他子女能否继承房产、如何继承房产,要看这套房子是属于母亲个人财产、还是属于父母共同财产。
先分情况给出结论,随后解释。在母亲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不一定。
登记在一人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很多:
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登记谁的名字无关。
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做出安排。
1.如果房子属于母亲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通过遗嘱单独处置,想给谁就给谁。因此,如果指定给其中一子,按照遗嘱执行,其他子女无继承权。
2.如果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
那只有法律解决了,父母带队,一帮儿女跟在后面,坐在法庭里一起等待法官的判决。
这样的父母不知道羞耻,也不怕丢人,颜面尽失。
我各人认为,这样的家庭太缺乏爱了,这种爱的缺乏,都是父母所造成的,尤其作为父母的,没做到以身试教,做事没有一点原则,随心所欲,对整个家庭没有大局观。
我实在不理解身为人母,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何要做一些偏心的事情来伤儿女的心,弄的家里鸡飞狗跳的,给孩子之间弄的离心离德的,尤其做父母的你考虑过没有?等你死后让孩子之间如何相处。
你一走了之了,这样的父母有些自私,缺德,一点德行都没有。由于父母做事不妥,败坏了家里整个的名声,臭名远扬,都以为没分到遗产的儿女再挣财产?错!
你搞错了,其实不是他们再挣财产,而是他们再挣父母的爱,因为他们知道,所有儿女都是父母所生所养,为什么父母把爱只给一人?财产只留给一个人?难道其他儿女不是生,你养的?
我想问一下这样偏心的父母,等你不能自理那天?你是不是不需要其他儿女的照顾,你是不是不需要他们去关心?这样偏心的父母可能还没意识到,你已经伤到她们了。
中国有句老话,天下有很心的儿女,没有很心的爹娘,你这样如此的偏心,对其他儿女已经造成伤害,这样的父母就是心很,就是不公平,这样糊涂的父母根本不配为人父母。更不懂得家和万事兴。最后希望每一个家庭,和谐美满幸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未过户的房产赠予子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未过户的房产赠予子女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