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继承过户或买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继承过户或买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很少。
如果有遗嘱或者没有遗嘱但是所有法定继承人已经协商好由谁来继承,需要先去公证处做个继承公证,做继承公证,需要交公证费,公证费按照房产价值的百分比收取,公证书下来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只需要交少量的公本费登记费和印花税,在房管局交的费用大概也就100多块钱。
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具体流程:
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建委换新房产证。时效:继承公证需要进行家庭成员核对,时效不确定,建委是即时办理,5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费,公本费,不交税费,出售时房子年限可以原房本时间为准.每个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不一致,因为情况复杂,提供的材料也不固定,建议直接去公证处咨询。
3、按照公证员提出的资料来准备过户方法:持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到财政局办理免税证明。
4、持以下资料到房产局办理继承转移登记:①申请表;②当事人身份证;③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含共有证);④继承公证书、免税证明、查档结果、测绘结果、死亡证明或房产局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5、房地产继承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评估费:0.5%;公证费:2%;契税:免,其他的查档、测绘、登记、工本、印花和交易手续费用与交易的一样。
房产继承就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业已死亡或宣布死亡并遗留财产者)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所有的行为。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遗嘱人(被继承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继承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图片来自网络)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房产主人去世后,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会发生法定继承。但是,房产部门不会接受继承人直接过来办房产过户手续的。作为继承人有两个选择,第一去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第二,去法院诉讼。继承人持公证文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可以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流程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很复杂,就流程形式上来说,不涉及到继承人之间复杂关系来讲,这个流程非常清晰的
继承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
首先遗嘱继承,这个必须是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其次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是身故人未留下任何遗嘱,按照法律判定继承的关系,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身故人去世后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就是确定继承关系,确定继承关系以后,一是要开具身故人的死亡证明,销户,二是收集房屋产权证,三是准备好能证明你有继承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如果是遗嘱继承必须出具遗嘱继承的原件,都准备好了以后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去进行公证,确认好继承关系,如果房屋产权不清晰的话,例如被抵押,存在贷款这类的,必须要处理好以后才能落实继承关系
第二步是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要填写房屋产权变更申请单,出具房产证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处出具的产权继承的公证文书,或者遗嘱继承的原件,当然还要有完税的契税发票,这样就能办理过户手续了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被继承人,对于房产的继承是否有争议,如果大家都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就比较好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来确定各个继承人之间的份额,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决的结果去过户房产。
另外,如果继承人有遗嘱的话,那要看大家对于遗嘱是否认可。如果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无异议时。那么就有很多方法供选择。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去法院起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大家都对遗产没有争议,那么,只需要去法院走个流程,关键是要获得判决书这样的司法文书,好拿这个去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大家确实有争议,那么需要法院来进行判决,这种情况可能耗时会比较长。
总之,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的继承还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现在政策还是不太统一,所以,每个地方的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稍许差异,建议大家还是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之后再办理。
房产人去世,怎么继承房屋?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办理方式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办理继承的过户登记,已经不再强制公证。
(一) 愿意公证的,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持经公证的证明材料(公证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测绘图,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继承过转移登记,登记部门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好。
公证的好处在于:一是程序简单。公证后办理转移登记,不需要全部继承权人到场,房屋由谁继承,谁去办理就可以。二是节省时间。办理公证时提供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不需要再提供给登记部门,登记部门依据公证书的证明办理,节省查验核实材料的时间。
经公证后办理继承虽然方便快捷,但是需要缴纳公证费。
(二)、不愿意公证的,提交的材料比较多,程序繁琐,登记人员需要时间调查核实材料的真伪,办结时间相对要长一些。
不经公证,办理继承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登记机构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登记部门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继承过户或买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继承过户或买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